前置協商:
服務特色:與銀行協調降低月付金、降低利率、拉長還款年限,有效降低還款壓力。
適用對象:每個月還款金額超出個人可支配所得者。
個別一致性:
曾參加過95年銀行協商及97年以後協商的債務人因工作或家庭因素目前已無能力再繳款或毀諾已久債務人,遭逢非自願性失業者,可再重新擬定一個需讓債務人保有生活必要支出的償債新方案,來個別一一清理其債務,但方案及條件為相同一致的。
服務特色:針對95、97年協商成立,而在繳款上已毀諾,可再透過「個別協商一致性」由最大債權銀行受理其申請核准,與其它毀諾銀行協議,個別繳款。 1. 可申請比95年更優惠的合約 2. 如有特殊因素最低 0 % 3. 還款期數最長 180 期
適用對象:針對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97年前置協商毀諾者。
債務更生方案:
所謂更生,就是債務人提出一套償還計畫,例如每月還多少、打算還多久、還幾成按照自己負擔起的能力提出一套償還計畫,經債權人會議,債務人1/2以上債權人同意,再經法院裁准後開始履行承諾,執行完畢,債務一筆勾銷,這叫更生方案。
針對銀行協商後依然無能力繳款之債務人或債務過高自行評估無能繳款者皆可主張債務清理法透過司法程序減少債務金額 ,但需評估收入,扶養,債務金額及未來支付能力。
服務特色:提出一個6年最長8年的還款方案,履約完成剩餘債務即可免責。
適用對象:1. 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 2. 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小規模營業平均每月新台幣二 十萬元以下者,包括受薪階級、計程車司機、小商販等小老百姓,符合資格者。 3. 法院裁定由更生轉換為清算之債務人。
債務清算方案:
所謂清算,就是將債務人的財產拿出來拍賣或變賣後免責,值得注意的,縱使債務人無財產,也可申請清算,清算程序在裁定開始時同時終止,法官裁定免責或不免責。
前置協商和更生方案都已無法解決您的負債問題,可處分名下資產作一次清償。
服務特色:1. 將債務人的財產拿出來拍賣或變賣後免責 2. 債務人無財產,也可申請清算,清算程序在裁定開始時同時終止,法官裁定免責或不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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