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輔助協會-更生輔導案例

【案例類型】 債務協商 / 案例 20

姓名: 陳小姐 年齡: 49歲 職業: 中華電信員工 月收入: 54,000元
協議後負債金額:2,729,367元 前置協商方案:179期2%利率月付17,700元
協商成立日期:101年11月28日
案例簡介:陳小姐,現年49歲,職業為中華電信員工,平均收入為54,000元。 因為擔保前夫房貸及車貸保證人,在前夫不處理債務狀況下,債務落在陳小姐身上,在加上要扶養2名女兒負擔加重,遂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及現金卡來周轉,用來支付日常生活開銷。漸漸,銀行欠款金額也愈來越高,並積欠銀行債務高達2,729,367元。陳小姐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像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聲請前置協商程序,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以每個月為一期,分179期2%利率,每期清償金額為新台幣17,700元,清償總金額為2,729,367元。

債務協商認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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