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輔助協會-更生輔導案例

【案例類型】 債務協商 / 案例 7

姓名: 陳小姐 年齡: 49歲 職業: 作業員 月收入: 20,000元
協議後負債金額:1,444,093元 前置協商方案: 179期 利率1% 月付8,700元
協商成立日期:102年6月10日
案例簡介:陳小姐,現年49歲,職業為作業員,平均收入為20,000元。 民國89年間向銀行借貸創業投資,因為景氣不佳導致所經營的企業社倒閉,並積欠銀行近百萬債務,因數十年未處理,本金加利息導致負債金額高達6,172,235元。陳小姐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聲請前置協商程序,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以每個月為一期,分179期1%利率,每月清償金額為新台幣8,700元,清償總額1,444,093元。

債務協商認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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