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輔助協會-更生輔導案例

【案例類型】 更生裁定 / 案例4

姓名: 翁先生 年齡: 37歲 職業: 產物保險員 收入: 月收入約31,000元
總負債金額:4,070,018元 更生裁定方案:6年分72期月付4000元
清償總額: 288,000元 清償比例: 7.08%
更生栽定日期:102年5月23日
案例簡介:翁先生原本有一份收入穩定於醫院任職的工作,然而醫院遭遇SARS風波後,為節流而減少人事支出,翁先生因而遭受解雇,自此,身為單親爸爸的翁先生為了扶養兩名子女及雙親,開始使用信用卡及與預借現金,也因長期使用高循環利息至使債務爆量到4百多萬,由於債務太高收入有限,無法負荷下參與了95年銀行公會協商方案,但每月協議還款金額過高,繳納幾期後因無力再繼續繳納而毀諾,翁先生又得繼續遭受銀行催收及扣押薪水三分之一。
翁先生為積極解決名下所有債務4百多萬元,在網路上搜尋到債輔會後經債輔會指導及協助下,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程序,桃園地方法院依據翁先生的收入狀況扣除其必要生活支出費用及扶養費後,裁定以每1個月為一期,分六年,共72期清償,每期還款金額4,000元,清償總金額為288,000元,清償比例7.08%,所剩債務皆免責。

法院更生裁定原文

  • p1
  • p2
  • p3
  • p4
  • p5
  • p6
  • 更生裁定判決書1
  • 更生裁定判決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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