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輔助協會-更生輔導案例

【案例類型】 更生裁定 / 案例1

姓名: 蔡小姐 年齡: 32歲 職業: 作業員 收入: 月收入20,000元
總負債金額:4,927,705元 更生裁定方案:6年分72期/月付6,000元
清償總額: 432,000元 清償比例: 8.766%
更生栽定日期:102年7月9日
案例簡介: 蔡小姐,現年32歲,職業為作業員,平均每月收入20,000元,與配偶共同扶養二名未成年子女(10歲及4歲),先生為土木工人,工作收入不穩定,因先前投入傳直銷工作,向銀行申辦信用卡,本金加利息利滾利情形下,共積欠債務4,927,705元,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台中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分6年,共72期,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6,000元,清償總金額432,000元,總清償比例8.766%。

法院更生裁定原文

  • p1
  • p2
  • p3
  • p4
  • p5
  • p6
  • p7
  • 更生裁定判決書1
  • 更生裁定判決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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